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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級之外 警察廳長官[ | ]

  警察廳長官為日本警察廳警察官之首長、服從國家公安委員會之管理,掌理警察廳之廳務統籌、所部級職員之任免及警察廳事務跟都道府縣警察之指揮監督。

  地位上,警察廳長官是總管警察廳廳務的國家公務員、位於警察官階級之外。由國家公安委員會經內閣總理大臣的承認來任命警察廳長官。警察當中警視正以上的警察官為國家公務員、得服從警察廳的管理、故作為警察廳之長的警察廳長官是實質上警隊的最高指揮。警察廳長官亦是行政官僚中實質的最高決策機關事務次官等會議的成員、經常與檢事總長保持緊密的連絡、但對刑事訴訟法上的檢察官無指揮權。


第一位   警視總監[ | ]

  警視總監是依據日本《警察法》所制定的警察階級之一,為9階級中的最高位置,是警視廳的最高長官,只有1人。

  警視總監是「警察官階級」中的最高位、但在其之上還有(不包括於階級制度內)「警察廳長官」、實為警察官全體中的第2號人物。

  於官界全體的地位中屬「高官」。警視總監雖不是中央省廳的事務次官、但作為警察官僚中的最高位、實際被視為與各省廳事務次官相當的地位。


第二位   警視監[ | ]

  警視監是日本警察的警銜,位居警視長之上、警視總監之下。地方警務官的警視監規定的人數是38人。

  晉升警視長的全體人員,於退休時自動升為警視監。還有警視廳的部長(非國家公務員、階級警視長)有時候退休時會晉升為警視監。

  如《名偵探柯南》裡的服部平藏。


第三位   警視長[ | ]

  警視長是日本警察官的階級之一,位居警視正之上、警視監之下。

  屬這階級的役職包括警察廳本廳課長、參事官、警察大學校部長、管區警察局部長;警視廳生活安全、地域、交通、警備、暴力團對策的各部長、主要參事官;道府指定縣警察本部的部長、主要參事官;中小規模警察本部的本部長、北海道警察本部的方面本部長。

  只有少數非國家公務員(ノンキャリア)能昇任到此階級。國家公務員組(キャリア)大概於40歲後半昇任到此階級。還有推薦組的全體人員可以昇進警視長,大規模的警察本部的部長有時候退休時昇進警視長。


第四位   警視正[ | ]

  警視正為日本警察階級,上級為警視長、下級為警視,負責警察署長等職務。日本警察暱稱其為「けいしまさ」(「まさ」為「正」的日語訓讀)。

  警視正此階級規定自《警察法》第62條,此階級以上者身分成為一般職國家公務員(地方警務官),其任免須經由國家公安委員會選抜昇進。

  國家公務員組(特考組,即Career)大概35歳左右昇進到此階級。地方公務員組(Non-career)大概55歳以後昇進,不過數量不多,並一定有警察廳或管區警局外派的經驗。


第五位   警視[ | ]

  警視為日本警察官之階級之一,位於警視正之下、警部之上。其職位包括警視廳與道府縣警察本部之課長、小規模警察本部之部長與部份參事官、中小規模之警察署正副長、大規模警察署的刑事官和地域、交通官、課長。警視為《刑事訴訟法》之司法警察員,如果是國家特考組的警部,要先在警察廳完成3年半的實習後,即可升任警視。

  都道府縣警察之警察官中,這個階級及以下為地方公務員,警視正以上之地方警務官則為國家公務員(警察法第56條)。

  如《金田一少年事件簿》裡的明智建悟;《烏龍派出所》:海野土佐衛門(海豚刑事)、污野武(熱褲刑事)。


第六位   警部[ | ]

  警部為日本警察官之階級之一,位於警視之下、警部補之上。其職位包括警察本部之系長至副課長、警察署之課長、派出所所長等。

  警察組織之階級金字塔中結構中、警部以上之人員為數相當少。階級為警部以上者、享有逮捕狀申請權。普通警員中,有能力的現場警員一般於30歲後半~40歲升任為警部。

  任職警部有兩種管道:普通組和國家特考組,普通組是警部補任滿4年後,先3個月研修、8個月實習,再1個月研修,可升警部。另一種是國家特考組,也就是國家公務員(國家公務員I種合格者)在前線警察署分局實習9個月,之後自動昇為警部。理論上,最年輕23歲即可擔任警部。

  如《名偵探柯南》裡的目幕十三。


警部補[ | ]

  警部補為日本警察階級之一,位居警部之下、巡查部長之上。

  警部補通常為警察署的系長、警察本部的系主任、系長、交番的所長等職位,負責擔任警察實務與現場監督的工作。一般「通常採用試驗」合格而成為都道府縣警察之後,等級由巡査開始慢慢升遷;而通過「國家公務員第I種試験」合格而由警察廳錄用的國家公務員(CAREER),等級由警部補開始升遷。

  如《名偵探柯南》裡的佐藤美和子。


第八位   巡查部長[ | ]

  巡查部長為日本警察階級,上級為警部補、下級為巡查。巡查部長僅為階級名稱,日本警界的組織內部並沒有「巡查部」存在,亦沒有負責管理的「巡查部」部長。

  巡查部長的階級規定自《警察法》第62條,都道府縣採用(巡查)以後2至6年工作後可以取得升等考試報考資格,國家公務員Ⅱ種考試合格者(准國家公務員組)也是由巡查部長任官。

  巡查部長是警察組織的初階幹部,通常是在此時授與司法警察資格。其升等考試是成為警官的必備之路,而巡査部長複試號稱所有階級升等考試中最難者。

  通常稱呼巡查部長時會省去階級名稱「部長」,或冠上姓氏為「○×部長」,也有直接以職位「班長」、「主任」等稱呼的。制服方面,制帽與巡查相同,但制服(冬服•合服)的袖子口有袖章(一條銀白色的斜線)。

  如《烏龍派出所》裡的大原大次郎;《名偵探柯南》裡的高木涉。


巡查長[ | ]

  巡査長並非正式規定的階級,是根據《巡查長相關規定》(1972年國家公安委員會規則第3號)而產生的職位。階級章方面與巡查不同(星數多於巡查),薪水方面亦高於巡查,但嚴格來說仍然是巡查。

  任免命令等的公文表示是用"巡查長○○縣巡查",還有記名捜査文件的話用「司法巡查」。

  巡査長任命的條件為一定時間的工作經驗與傑出的指導能力,選拔適當的巡查後任命為巡查長。巡查長除了要做平常巡查的工作外,還必須指導非巡查長階級的其他巡查。

  如《烏龍派出所》裡的兩津勘吉。


第九位   巡查[ | ]

  巡查是日本警察官的階級之一,為組織之中的最基層階級。

  如《烏龍派出所》裡的秋本麗子、中川圭一


備註[ | ]

  各都道府縣皆設有警察本部、稱為「○○縣警察本部」、但是負責管轄首都東京都的「東京都警察本部」名稱為「警視廳」。作為這個警視廳的首長的警察官階級為警視總監。

  道府縣警察本部長的職名為「○○縣警察本部長」、只有警視廳長以「警視總監」作職稱。是階級名稱與官職名稱一致的唯一職位。(警視廳的第2位階職名為警視廳副總監、階級為警視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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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現實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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